·区党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区纪委 相关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乡普治办全乡不同层次的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8-16 9:59:00
关于转发乡普治办全乡不同层次的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
            法制度的通知

各村、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乡普治办《关于全乡不同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1)新狮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新狮乡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3)新狮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
(4)新狮乡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制度
(5)外来务工者学法用法制度

                            中共新狮乡委员会
                            新狮乡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新狮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根据乡“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五年规划的要求,决定建立新狮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决定:
  贾献成同志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
  刘寿松同志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
  中心组成员:贾献成、姜雍禄、高善军、陈瑞根、方淑玲、方渭根、蒋有贤、毛素琴、王跃清、金建新、宁华栋、刘寿松、周一兵
学法用法制度:
 1、二个月不少于一次集中理论学习,一年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
 2、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一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二次以上。
 3、根据区普法办安排需要,随时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并研究解决乡普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结合“严打”斗争形势,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5、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区普治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及与乡有关的法律知识活动,并积极参加年度区普治办布置的相关法律知识考试。
 6、学习内容要有记录,个人学法用法考试成绩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提拔干部的依据。



         新狮乡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根据乡“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五年规划的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乡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每周一晚上7—9时为乡干部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一个晚上学习法律知识。
2、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3、认真做好年度法律学习作业簿,积极参加区普治办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4、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5、学习情况与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试和任用提拔干部的依据。


                        
        新狮乡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制度

根据乡“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规划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制度。
1、辖区500人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积极参加区、乡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
2、各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根据乡普治办的安排购置相关法律用书,积极参加年度相关法律的学习。
3、做好企业内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工作,年度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新狮乡外来务工者学法用法制度

根据乡“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规划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新狮乡外来务工者学法用法制度。
1、企业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外来务工者学法用法活动,并把外来务工者学法用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外来务工者学法一年不少于二次。
3、对外来务工者讲课由乡普法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担任。
4、对学习认真的外来务工者要及时予以表扬、奖励。
婺城区政府集群网站(新狮街道)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东路50号 邮编:321019
电话:0579-8241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