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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狮街道机关有关制度(6-10)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8-16 10:03:00
六、 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切实转变干部的思想观念,增强机关干部学习的自觉性,更好地树立宗旨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1、 学习时间
每周一晚上6:30~8:00(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 学习内容
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科技兴农知识;
⑷上级有关文件及有关领导重要讲话;
⑸干部相互学习交流。
3、 学习要求
⑴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每次学习进行签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在年终考核中每次扣0.5分。
⑵在学习中,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在学习中求提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⑶街道党工委对每位干部参加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⑷执行时间: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七、 机关干部住街道驻村联户制度
根据市委[2001] 17号《关于建立乡镇干部住乡驻村联户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区委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党工委、办事处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住街道驻村联户的要求
⑴机关干部驻街道每周不少于2夜
⑵联村干部每周必须下村二次。
⑶每位联村干部联系本村3~5个农户,并制订好农户帮扶计划,为农民发展致富出谋划策;
⑷其他干部自己选择联系农户3户,企业干部联系一个企业及企业职工3户,站、所干部具体由站所自己制订有关制度;
⑸不联村班子领导由党工委指定一个联系村,自行选择3个联系户。
2、住街道驻村具体工作
⑴走访农户,了解民情。每位联村干部要深入到所联系村的村民,与他们谈心交心,了解基本情况,并作好记录,落实好农户的增收计划;
⑵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召集不同类型的村民进行座谈,使他们消除顾虑,能畅所欲言。通过座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了解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和愿望,增进与村民的感情。
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于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需向村民说明情况。得到他们的理解;
⑷继续排摸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季度考核中扣2分。
八、 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根据农村需要,保证节假日的正常工作和晚上的工作联系及安全,特订立值班制度如下:
1、 每周一至周五值班分为五组,每组4~6人;双休日、值班分为11个组,每组3~4人;节假日值班人员另行安排。各组值班由一名领导带队,各值班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
2、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必须值到晚上9时才能休息,(365便民服务值班例外),双休日及节假日交接班按上班时间执行。
3、 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找对人替代,轮到值班的有事不来,应向值班领导请假,每缺一晚,扣奖金10元,周末每缺一天,扣奖金20元,一年结算一次,无故不来的缺一晚扣20元,缺一天扣40元。
4、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室不能断人。接好电话,热情接待来乡群众,做好值班记录,处理好一般性事务,如遇重大情况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是逐级向有关领导汇报。
5、 每班值班人员要搞好机关大院内卫生(包括厕所),保持机关大院内的清洁。
6、 以上制度由党政办负责抽查,抽查情况进行登记。例入年经考核
九、 机关财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机关财物管理,使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 本机关财物实行专人负责管理,机关干部要自觉接受管理,不得损害公共财物。
2、 各办公室的桌,凳等设施不得随意转移,确需适当调整的,须经分管领导许可。
3、 各机关干部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必须登记造册,干部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房间之间的财物不得随意移动或调换。
4、 使用人对本机关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防止失窃、遗失,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公共财物失窃、遗失的,按财物购置的年限折价,视情予以赔偿。
5、 各办公室或宿舍设备破损,或需添置财物,一般由分管人员统一购置,个别急需用品,使用人在购买前也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6、 分管领导要加强公共财物的平时管理,对报废财物要及时注销,对新购置财物要及时登记。
十、 机关收发文处理制度
为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制定本制度;
1、 收文
⑴凡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公文,统一由文书签收、登记、传递和分发。
⑵凡寄发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公文,一律由文书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拆封。领导亲启及各线负责人亲启的信件,转交领导或各线负责人拆封。
⑶上级来文、重要信函,要及时进行编号、登记、入册,一般性的简报、普通抄件、事务性通知、请柬等不作登记,只作传阅直接送有关人员处理。
2、 签批
⑴批注领导根据文件阅办批注原则进行批注。
⑵经注批,需领导班子成员传阅的文件,由文书送阅,传阅完毕,班子成员写上姓名及日期,并送回文书处。凡对文件有办理意见、批示的,要先送承办者办理。
⑶交办理者办理的文件,要及时办理;办理完毕,承办人员要写上办理结果、姓名及时间,交回文书处。到期未交者,文书要及时催交。
⑷对属于文书立卷归档范围的文件,要做好日常立卷存档工作。
3、 发文
⑴拟稿者在领导授意下拟文。拟文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到行文准确,文种得当,语言简炼,文字精确,符合公文格式,语句通顺。
⑵书写修改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增删文字应在装订线内,拟稿使用统一稿纸。
⑶发文稿件形成后,要填写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发文拟稿纸,由拟稿人签名后,以街道党工委名义行文的送街道党委书记审签,以办事处名义行文的送主任审签,书记、主任授权的送授权者审签。
⑷领导审签后,应及时打印。校对工作由文稿起草人负责,打印完毕,装订发文前文书再审核一次,在确定无误后发文。


                                  新狮街道党工委
                                  新狮街道办事处
                                  二00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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