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婺区委办[2007]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是巩固政权的需要,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新狮的需要,更是确保我街道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要。为此,必须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巩固政权、确保我街道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把今年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好。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一)时间安排
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于今年5月底结束。具体步骤:
(1)准备阶段(3月初至3月18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制订计划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发放宣传资料等。组织召开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小组研讨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
(2)实施阶段(3月19日至4月25日前)。重点抓好党内反邪教教育、八类干部培训,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青少年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结合党支部每月的学习日,对农村党员进行反邪教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八类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中小学教师集中学习,要求在4月20日底前完成。同时,要求农村工作指导员、督查组成员、联络员、信息员入户宣讲,对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生进行面对面教育。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前)。进行全街道警示教育活动总结验收。活动期间,街道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二)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活动继续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以防范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为重点,把“法轮功”、“门徒会”、“实际神”和其他邪教的反面案例作为重要内容。
1、做好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结合“建设和谐文化,促进乡风文明”活动,组织开展对农民群众及农村中小学生的面对面警示教育活动。
4、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反邪教警示教育。
5、继续做好国家体育总局创编的四种健身气功的推广工作。
三、活动要求
1、齐抓共管,确保实效。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各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立足创新,以促实效。各村(居)、单位要在规定动作做到位和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的同时,要突出从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以农村青少年、老弱人群为重点的反邪教知识的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认真开展“一带动、两扩展、三结合、四宣讲”活动。
4、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把握政策,适度宣传。严格执行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突出“警示”这一基调。要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避免工作不当而产生误解,引发宗教事端。
在警示教育活动过程中,各村(居)、各单位要密切掌握情况,善于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随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附:全街道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安排表)
新狮街道党工委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